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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中医医院纪委 关于完善廉政档案的通知
- 分类: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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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唐山市中医医院医院纪委
- 发布时间:2020-03-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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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中医医院纪委 关于完善廉政档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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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好党员、干部的政治关廉洁关,根据市纪委工作部署,结合医院实际,决定进一步完善医院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档对象
医院中层干部、护士长、科室负责人。
二、建档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
2.信访举报情况,主要包括信访举报反映问题、核查结论、
处理纠正情况;
3.接受组织约谈、谈话函询、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司法处理等情况;
4.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考核评定情况;
5.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包括: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因私出国(境)等情况。
6.廉政承诺情况;
7.科室廉政风险责任清单;
8.其他应该纳入廉政档案的信息。
三、档案运用
1.为考察、推荐、提拔、调动、调整干部提供廉洁意见;
2.为对党员干部实施廉政谈话、提醒或诫勉谈话及采取组织措施等提供依据;
3.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表彰奖励提供廉政情况;
4.为纪律审查和责任追究提供情况。
四、工作分工及要求
廉政档案共计14个事项,其中8个事项为个人填报,其余6项由医院党办、纪检室、人事科、各党支部、院办等相关部门填报。具体分工和流程见附表。
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一项动态的、长期的工作,各党支部、各科室、各建档对象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及工作分工尽快完成建档内容的更新工作,并使之形成长效机制。凡建档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填报或发现信息不实、故意瞒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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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5-09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