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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中医医院西院区 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治理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 分类:医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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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唐山市中医医院采购办
- 发布时间:2022-04-08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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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中医医院西院区 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治理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恶臭废气治理设备
1.2采购内容:恶臭废气治理设备(详见5.1)。
1.3预算金额:¥2500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二、采购方式:
2.1本项目是由于2022年4月2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路南区分局对我院西院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现场检查湛测,发现污水处理站周边有异味,臭气处理设施收集处理效果不佳,则令我院立即整改。
由于时间紧迫采取应急采购方式。
2.2鉴于目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本项目采用线上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方式,采用不见面方式通过邮箱、微信、电话的形式进行二次报价;满足采购实质性需求且二次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请有意向潜在的供应商按照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建5人谈判小组。
2.3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根据自身情况针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全部投标。
2.4当出现中标人主动放弃中标或因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中标资格被取消时,由排序在后的中标候选人依序递补。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须为具备采购需求履约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拒绝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22年4月9日14点00分
4.2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点:tsszyyycgb@163.com。
4.3响应文件应在开标时间前以“PDF”版本及“WORD”版本上传至指定邮箱,上传文件应标识投标供应商名称。采购人按本公告“二、采购方式”内容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采购要求及技术参数
5.1设备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酸洗喷淋塔 |
DN1000*2000mm 处理风量:≥5000m³/h 材质:PP |
1 |
台 |
循环泵2台 |
2 |
碱洗喷淋塔 |
DN1000*2000mm 处理风量:≥5000m³/h 材质:PP |
1 |
台 |
含脱水装置、循环泵2台 |
3 |
低温等离子 一体机 |
处理风量:≥5000m³/h 过风风速≥13m/s 材质:304 |
1 |
台 |
|
注:1、上述清单没有列出设备安装调试所必须的附件,供应商投标方案应全部包含但不限于风机消声器及隔音罩、电控柜等。
5.2本技术参数为最低标准,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预算总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3交货期及交货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全调试,
5.4设备经安装调试完成后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并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及通过当地环保局的验收。
5.5质保期:一年
5.6质量及安全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团体或企业标准,并按照最高标准执行。
5.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合同金额30%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65%、剩余合同金额的5%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六、疫情防控要求:
后期合同签署及履约过程中,中标供应商与本项目相关的人员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防控措施,自觉配合验证健康码等工作。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或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体温超过37.3℃等任何疑似情况的;有境外国家或地区旅行史和居住史、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唐、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来(返)唐、发生阳性病例所在县级行政区域来(返)唐,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尚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且尚在14天隔离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供应活动。
七、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7.1公告发布媒体:唐山市中医医院官方网站
7.2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4月9日08时00分至2022年4月9日12时00分
八、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要求:
1)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5)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唐山市中医医院
联系方式:孙晓明 0315-8738735、13903370388
附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下列内容及格式制作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疫情封控原因导致供应商不能完成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不做无效投标处理,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内予以说明。
封面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供应商: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下列企业概况内容进行填写,并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企业概况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全称): (盖章)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传 真 |
|
邮政编码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姓名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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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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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
||||
其中技术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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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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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
供应商: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 别:
年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参与时提供)
致采购人:
兹委托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采购过程中的全部事宜。
附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信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4、报价一览表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小写) |
|
|
|
投标总价:(大写) |
||
交货期: |
||
质保期: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5、分项报价表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制造商 |
规格、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 |
小计金额 |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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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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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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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 |
¥ 元,大写: |
(此表可拓展)
表中所列单价及计算出的总金额为采购标的及相关管理费用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费、各种税费、相关费用(运输、包装、装卸费、保管费、保险费等费用)以及伴随服务费(验收、保修、检验检测)等一切费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6、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符合条件的提交)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2: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工业
监狱企业产品证明材料
(符合条件的提交)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优惠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重要提示:1.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磋商小组不予采纳。
供应商若不是监狱企业则不需要提供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符合条件的提交)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